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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部署5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油船、危险品船安全监管
山东海事局          2007年12月17日
 
    12月7日,“HEBEI SPIRIT”轮碰撞导致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后,烟台海事局高度重视,密切跟踪事故有关信息,评估事故动态,防止辖区海域受到溢油污染。同时按照部局、省局统一要求,立即部署5项措施,进一步强化辖区油船、危险品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油船、危险品船动态监管。严格船舶计划、签证管理,及时掌握进入辖区的油船、危险品船舶数量及载货等情况。利用VTS、AIS、CCTV等监控手段,对进入监控区域的油船、危险品船进行重点标识、重点监控,及时发布海上安全信息,做好导航、助航服务。
    二是加强危险品码头及作业现场监管。督促港口企业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意识,结合“两防”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对危险品码头及装卸存储设施进行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严格审批危险品作业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防止泄漏、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船舶安全状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配员、应急设备、消防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实操能力等内容,全面检查《船舶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督促船方加强值班,及时进行演练,提高船舶应对重大污染事故的能力。
    四是加强恶劣气象下船舶安全监管。密切关注大风等恶劣气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在港及过往船舶尤其是油船、危险品船提前做好防风准备,停止相关作业行为,必要时建议到锚地避风。科学划分锚地功能,使普通船舶与危险品船舶有效分隔,增大锚泊安全系数。合理推荐锚位,加强锚泊船舶动态监控,维护锚地交通秩序,防止发生走锚碰撞事故。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实行重点时段、特殊时段领导带班、应急值班待命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预案,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险情事故上报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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