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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对1998年规范的换版: 1、“规范”包含“规则”的内容; 2、“规范”根据海船规范作相应补充和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与“规则”相关内容对应; 3、“规范”增加包含中国船级社及其主要业务、服务宗旨、信息提供与披露等内容的总则部分及入级检验和船体结构的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 总则和入级检验的内容与《内河船舶入级规则》的内容是协调一致的。 考虑到当今内河液化气运输全部采用C型独立液货舱,而且,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其他型式的液货舱,船体结构补充规定的具体技术要求仅适用于C型独立液货舱,对其他的舱型仅有原则要求。上述具体的技术要求是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液化气体船舶局部强度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电子版内容仅供参考,以正式出版物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