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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简介
《沿海小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简要说明
2005年06月10日
《沿海小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主要在原CCS《沿海小船检验规范》2001基础上,参照ISO小艇国际标准适用要求,综合分析国外标准与规范,结合国内情况制定的,并纳入多年来的使用反馈信息。
主要修改如下:
1、增加非机动船的要求;
2、增加高速钢质船及铝合金船的船体结构、轮机、电气设备等要求;并增加对玻璃钢船的非推荐铺层设计层板船体构件尺寸的修正规定以及双体船结构要求的规定;
3、增加层压玻璃的强度计算内容;
4、增加玻璃与壳板粘结要求,以适应窗玻璃新连接形式的发展;
5、对舷外挂机及尾推机的尾封板厚度要求分别作了规定;
6、对机器设计与安装、环境条件、控制与仪表等内容在原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
7、将原规范的法定内容移至海事局《沿海小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
注:规范内容见附件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oastal Boats(2005)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oastal Boats(2005)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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