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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海事处航行通告2008年第5号
《中国交通报》          2008年11月19日
 

苏州港太仓港区三期集装箱码头工程(#9、#10及#13、#14泊位)打桩施工作业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太仓集装箱码头#8泊位上游侧新建#9、#10泊位以及在#1泊位下游侧新建#13、#14泊位(2万吨级和5万吨级,兼顾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为保证施工作业顺利进行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二、施工水域:长江白茆沙南水道的南岸,太仓集装箱码头上游侧及下游侧,对应长江#7红浮及长江#6红浮的水域。

  三、施工船舶:三航桩15、三航拖2010、皖江甲驳1503、皖江甲驳1504、三航驳130、三航驳146、皖桐城拖502、三航桩6、三航桩7、皖江甲驳1501、皖江甲驳1502、三航驳148、镇港驳1500-1、镇港驳1500-2等船舶。

  四、施工内容:

  由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施工水域内进行码头工程(#9、#10及#13、#14泊位)打桩施工作业。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水域为下行推荐航路外边缘岸侧水域。

  (二)施工船舶、浮动设施按照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瞭望,并保持VHF06频道正常守听。

  (三)打桩船抛有八字锚,锚缆入水约200米。

  (四)请过往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作业船舶动态,让开作业船舶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以策安全。

  (五)施工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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