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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通告2008第124号
《中国交通报》          2008年11月19日
 

“胜华9号”轮试航航行通告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

  南京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造的2932总吨散装化学品船“胜华9号”轮定于2008年11月18日出厂试航,为保障该船和过往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航时间:2008年11月18日10时至2008年11月23日18时。

  二、试航船尺度:总长89。00米、型宽15。00米、型深7。60米。

  三、试航区域:南京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至花鸟山海域。

  四、相关试航程序:

  1.2008年11月18日1000时从南京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开往花鸟山进行相关项目海上试验;

  2.2008年11月23日1800时前返回南京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

  五、相关要求:

  1。试航船进行效能试验时应避开渡运水域、桥区、狭水道、通航密集区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产养殖、重点捕捞、水下电缆等区域;

  2。试航船试航应在白天进行,遇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试航;

  3。试航船试航时应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

  4。试航船在长江航行,必须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其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交管中心或指挥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5。试航船试航期间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瞭望,谨慎操作,注意上下行船舶动态,随时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

  6。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试航船联系,注意识别,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六、注意事项:试航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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