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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通告2008第117号
《中国交通报》          2008年11月07日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口、原料码头及

成品码头前沿疏浚作业航行通告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施工单位:

    自2008年11月10日起,盐城稳强疏浚打捞有限公司将进行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口、原料码头及成品码头前沿疏浚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15日。

    二、施工水域:

    1.长江南京水道右岸侧,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口前沿,自取水口中央浮标向上、下游各120米,取水口中央浮标向江心侧120米的水域内;

    2. 长江南京水道右岸侧,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码头前沿,自原料码头1号泊位上端点上游约50米处起,向下游至5号泊位下端点下游约50米处止,码头前沿线向江心侧约120米的水域内;

    3. 长江南京水道右岸侧,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品码头前沿,自成品码头1号泊位上端点上游约50米处起,向下游至4号泊位下端点下游约50米处止,码头前沿线向江心侧约120米的水域内。

    三、施工船舶:盐疏501、盐疏驳8、盐疏驳9号、盐疏09、盐疏302。

    四、施工内容:施工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进行疏浚作业,在长江南京水道新潜洲洲尾下行通航分道外侧深槽水域抛泥。

    五、联系方式:过往船舶可以通过甚高频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以通过甚高频69频道与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联系。

    六、相关要求:

    1.所有施工船舶应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状态;

    2.施工船舶进点后,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守,注意瞭望,及时主动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3.抛泥作业前,施工船舶应发布船舶动态,提醒过往船舶注意会让;

    4.大风、能见度不良时,施工船舶要及时采取有关安全预防措施,并停止作业,让清航路;

    5.请过往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操作,服从现场海巡艇的指挥,缓速通行,以策安全。

    七、注意事项: 

    1.施工船盐疏501、盐疏302进点后前后抛八字定位锚,锚链长约150米;

    2.施工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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