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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石首海事处与地方海事联动 整治辖段芦苇运输船
长江航务管理局          2008年11月21日
 

    今年以来,荆州石首海事处采取五项举措逐步规范了辖区“五小”船舶的管理,基本消除了石首籍小货船无证无照现象。进入年末,为进一步巩固“五小”船舶管理成果,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11月19日,石首海事处党支部副书记武艳松、处长助理沈伦全组织绣林、调关二个执法大队,联合石首市地方海事处副主任王勇及所属队、所的相关人员共十余人对辖区芦苇运输船舶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芦苇船舶48艘。在检查时发现,由于芦苇运输船季节性很强,运量大于运力,本港籍芦苇运输船不能满足运输需求,许多外港籍船舶也纷纷加入石首芦苇运输市场,形成辖区芦苇运输船剧增的现象。检查时还发现经过前段时间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绝大部分石首籍船舶均达到了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要求,但仍有部分船舶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隐患,主要表现在船舶无证无照、证照不齐或持失效证书、证件,持证船员严重不足,普通船员普遍偏少,未按规定配备设备、设施等方面,特别是部分船舶未按规定配备高频电话,防火措施不符合要求,这些隐患的存在对船舶安全航行带来严重威胁。针对上述情况,检查组一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宣传,指出了存在隐患的危害性,告知了办理相关证书的程序;另一方面分别对存在隐患的船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船主严格按照规定整改,同时要求存在证书、证照不齐、持有失效证书、证件的船舶在作业前必须完善相关手续,绝不允许任何一艘存在安全隐患的芦苇船舶驶离长江石首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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