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全面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
为有效治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保障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部决定2008年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
部水运司高度重视,把内贸箱“治超”作为全国交通系统水运管理规范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定了“把住源头,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依法严管”的工作要求,经认真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于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附工作方案)》(交水发[2008]192号),正式启动内贸箱“治超”工作。9月11日,组织召开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徐祖远副部长与会分析了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发展存在的问题,要求充分认识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明确了“治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对“治超”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9月18-19日,在南京召开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并进行工作部署。9月27日下发《关于印发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总体计划的通知》(厅水字[2008]107号),确定超载治理各阶段工作目标。10月13日,下发《关于印发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厅水字[2008]111号)。10月13日,部水运司派人前往重庆和试点单位安徽安庆港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治超”工作情况。10月14日,在合肥召开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试点工作会议,与各省核定试点工作方案。11月上旬,天津、山东青岛、江苏江阴、安徽安庆等四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11月18日,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网站正式开通。11月21日,部水运司再次派人赴广州佛山进行工作调研,听取地方港口管理部门的意见,了解港口企业推进内贸箱“治超”的工作情况。12月初,长航局组织人员对重庆等地的内贸箱“治超”情况进行了工作检查。
根据工作计划,近期内贸集装箱“治超”工作重点是港口企业完成各经营单位称重和信息系统以及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拟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总体计划》要求,天津、安徽、江苏、山东省(直辖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由天津港(集团)公司、安庆港集装箱码头公司、江阴集装箱码头公司、青岛远港集装箱码头公司承担试点工作。经部水运司审核同意,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试点工作已在这四家企业全面启动。
目前,天津港(集团)公司已经按《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对天津港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进行了完善,对集装箱业务信息系统作出了相应改造,已基本具备向中心数据库传输内贸集装箱称重信息的条件,并研究制定了发现超载内贸箱后的处理流程。安庆港集装箱码头公司在部水运院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完成了集装箱业务信息系统与部水运院提供的数据传输接口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与中心数据库进行了传输测试。江阴、青岛的试点工作也正按计划抓紧推进中。
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网站正式开通
2008年11月18日,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网站(www.neimaozhichao.cn)正式开通,设置了工作动态、通知文件、资料下载等版面。目前,部领导关于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重要讲话、部印发的内贸箱超载治理的有关文件、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文档等与本项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都已上传到网站。
网站将及时发布部里关于内贸箱超载治理的最新要求,刊登各地上报的内贸箱超载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与内贸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代码、软件开发等内容最新更新和具体要求。
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进展
由部水运院负责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中心平台软件开发工作已经完成,现正在进行全面调试和远程传输测试。向全国内贸箱港口免费提供的码头闸口称重信息传输接口软件已完成开发工作,现正由试点港口进行试用。为尚未配备信息系统的集装箱码头开发的码头闸口称重数据录入和传输软件也已完成,具备提供现场使用的条件。
建设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系统是超载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部水运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安排精兵强将投入软件开发,并垫资购买硬件设备。技术人员也把这项任务视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高标准、高要求进行软件开发。部水运院表示,有信心按照部里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好接收各地上传内贸箱称重数据和整理分析的工作,并为部里指导内贸箱超载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工作动态
天津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认真贯彻部有关“治超”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李志刚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要求上报了工作方案和内贸箱港口经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并积极协调,主动申请天津港作为内贸箱“治超”试点单位,天津港口集团积极配合,上报了试点工作方案,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并积极推进信息系统的调试工作,目前,天津内贸箱“治超”工作进展顺利。
江苏
江苏港口管理局高度重视内贸箱“治超”工作,省、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都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省港口管理局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上报了江阴苏南国际码头试点工作方案,配合落实相关工作,南京等一些港口在称重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
重庆
重庆港航局在重庆交通委员会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部内贸箱“治超”的各项工作要求,按要求上报了工作方案和港口经营人统计表,并根据重庆港口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宣传工作,二是港航局主管领导带队,组织港口有关人员到天津等地学习考察、吸取成熟经验。目前,重庆所有内贸箱码头称重系统已经到位,正在进行称重系统、信息报送系统与集装箱码头管理系统的信息衔接工作。下一步,重庆港航局将制定内贸箱超载治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上报实施。
广东
广东省交通厅高度重视内贸箱“治超”工作,狠抓组织和宣传工作,保障内贸箱“治超”工作顺利进行。一是狠抓组织保障,成立了厅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成立相应机构,制定专人落实“治超”工作。二是根据部相关文件要去,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广东港口特点,在称重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开发等技术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强化宣传,除通过媒体、网络、电视、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外,省厅还专门印制1万册宣传手册,分发给港口经营人和有关人员,为内贸箱“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
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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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1 |
工作
方案 |
港口经营人统计表
上报情况 |
工作动态 |
试点方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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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 |
已上报 |
锦州、营口、丹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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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北省 |
已上报 |
秦皇岛、唐山 |
各港已制定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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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 |
已上报 |
天津港集团 |
已完成称重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 |
天津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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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省 |
已上报 |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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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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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苏省 |
已上报 |
南京、南通、常州、苏州、泰州、扬州、镇江、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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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苏南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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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徽省 |
已上报 |
铜陵、芜湖、池州、安庆、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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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远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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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南省 |
已上报 |
长沙、岳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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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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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宜昌、荆州、黄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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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庆市 |
已上报 |
寸滩、九龙坡、新港、红溪沟、糠壳湾 |
已上报10、11月工作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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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省 |
已上报 |
宜宾、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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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西省 |
已上报 |
南昌、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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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海市 |
已上报 |
上海港集团 |
各码头已制定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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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浙江省 |
已上报 |
宁波、嘉兴、温州、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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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福建省 |
已上报 |
泉州(晋江)、厦门(漳州、福州) |
已发布省工作会议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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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东省 |
已上报 |
湛江、广州、江门、中山、深圳、惠州、佛山、汕头、肇庆、茂名 |
已经上报10月、11月工作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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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海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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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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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西省 |
已上报 |
防城、钦州、北海、贵港、武林、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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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长航局 |
已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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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工作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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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珠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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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发部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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