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在2010年1月期间,使用外国籍船舶承担以下航次国内临时运输: 泉州—上海,单航次1500吨丙烯。 上述运输要求船舶技术条件:液化气体船(适装丙烯)。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确实没有中国籍船舶满足上述运输需求的,我部将允许租用外国籍船舶运输。 现就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满足上述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65292657,65292619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