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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监管,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
          2009年06月15日
 

  6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公告,于6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加强对国际班轮市场运价竞争行为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为我国国际贸易提供切实可靠的运输保障。

  去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海运业遭受巨大冲击,部分国际海运企业为了取得货源,采取倾销性、掠夺性定价,个别航线出现恶性竞争局面,严重影响我国国际贸易运输保障能力。针对上述情况,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09年6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

  备案制度实施后,交通运输部将在报备运价信息基础上,加强对市场运价竞争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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