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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重点审计检查的通知
部审计办    审办函[2008] 11号      2008年09月12日
 
  黑龙江、内蒙古、安徽、福建、甘肃、四川、陕西、重庆交通厅(委):

根据2008年交通审计工作计划,部审计办决定派出检查组对你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检查,请按照部《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方案的通知》(厅审字[2008]29号)要求做好准备。

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单位

黑龙江

917--19

樊启华、朱传生、朱学新、鲍郁峰

内蒙古

920--23

 

1011--13

朱传生、丁临杰、鲍郁峰

 

1020--24 

朱学新、刘运茂、张占英、连 

 

1013--17

彭公权等4人

 

1020--24

朱传生、鲍郁峰、霍  静、李安东

  西

107--10

王京健、宋  健、刘  峰、李荣忠、杨政忠

 

1013--17 

注:朱学新  江苏省交通厅审计处副处长

王京健  福建省交通厅审计处副处长

彭公权  湖北省交通厅审计办副主任

 

以上审计检查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抄送:河北、江苏、山东、湖北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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