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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捷司长对《竞争上岗办法》和《竞争上岗方案》的说明讲话
          2008年05月21日
 

对《竞争上岗办法》和《竞争上岗方案》

的说明讲话

  

(2008年5月13日)

同志们: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部党组制定了《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及以下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部分空缺副局级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会后这两个文件将一并下发。下面我对这两个文件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竞争上岗办法》

《竞争上岗办法》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国家公务员法》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在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和参考其他单位及部机关、部属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的。《竞争上岗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内容包括:总则,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任职,纪律与监督,附则。

第一,关于总则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工作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主要程序等。明确了竞争上岗是部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适用于部属单位副局级及以下部管领导职位人选的选拔任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除部属单位外,根据需要允许部机关、部机关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允许交通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扩大了选人视野;竞争上岗一般应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和办理任职手续七个程序。根据实际情况,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的顺序可以调整。

第二,关于方案制定、报名与资格审查。开展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并经部党组讨论决定后在选拔范围内进行公布。报名人员自愿申报竞争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公布报名情况,并允许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这样做有利于各个竞争职位报名人数的总体均衡,避免个别岗位报名人员过于集中。对仅有1人报名的职位,因不具备竞争上岗的条件,可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并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它职位。在报名时,应明示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以便组织上统筹考虑;《报名登记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干部人事部门审核。

第三,关于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试,组织考察及任职。这是竞争上岗工作的主要程序。在笔试、面试之前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是为了了解群众对报名人员的总体评价,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干部参加竞争上岗首先要过民意关。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人员,包括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直属(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此外,借鉴过去的成功做法,还安排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目。

笔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均量化计分。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以竞争上岗职位总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可进行面试。面试由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组织考察是干部选任工作必经的程序。为使更多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考察阶段,《办法》规定,面试后有两类人员可列为考察对象:一是面试成绩列每个竞争职位前3名的人员;二是按面试成绩高低,以所有竞争职位数的3倍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考察工作由部人劳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进行。

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部人事劳动司研究提出任职建议,征求部内有关部门意见后,报部党组研究决定。决定人选拟任职位时,尽可能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由组织统一调剂;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部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第四,关于纪律监督与保障。为了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办法对参加竞争人员、工作人员、面试小组成员以及参加考察的人员分别提出了纪律要求。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竞争上岗工作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本单位干部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竞争上岗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竞争上岗办法》是部党组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多年来竞争上岗工作的总结和深化,也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竞争上岗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希望各单位能够认真学习好、执行好。

 

二、关于本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竞争上岗办法》的规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部党组研究同意。下面我介绍一下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有关问题做说明。

(一)本次竞争上岗实施范围及竞争职位

这次竞争上岗,部机关、机关直属单位和部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地方海事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部直属海事系统副局长职位竞争。这次竞争的职位共24个,分别是:

1.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职位1个;

2.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3.上海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4.江苏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5.浙江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6.浙江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7.广东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8.广东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9.广西海事局副局长职位2个;

10.深圳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1.北海救助局副局长职位1个;

12.上海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3.上海打捞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14.广州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5.中国船级社副社长职位1个;

16.中国船级社副社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17.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8.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职位1个;

19.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职位1个;

20.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21.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22.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职位1个;

23.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位1个。

一次拿出这么多副局级岗位来进行竞争上岗,充分说明了部党组对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视。

(二)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是从满足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出发,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部实际制定的,包括三方面的要求,即基本条件、职位要求和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条件主要规定了报名人员应具有的德才及身体条件;职位要求规定了每个竞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资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年龄上,要求正处级职务的报名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195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学历上,要求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职务和任职资历上,要求报名人员应是现任副局级职务或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截止2008年4月30日),其中任正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正处级职位的任职经历。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方案规定,对德才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后备干部或在艰苦地区、困难单位工作的优秀干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可以适当放宽报名的资格条件。这是部党组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格外关注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格外关注埋头苦干、默默奉献、注重打基础的干部”的具体体现。

《竞争上岗方案》还规定有三类情形的干部不能参加竞争,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初审时要严格把关。

(三)竞争上岗工作的方法步骤。

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从现在开始,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报名时间为2008514900日至5261600时。报名时,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符合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的干部采取本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标准照片。每位报名人员最多可以申报2个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个人报名结束后,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于5271200之前,将《报名表》和《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情况汇总表》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和报名人员电子版照片。《报名表》和《汇总表》原件以快件的方式邮寄至领导小组办公室。5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根据报名情况,自愿调整所报职位,并于5301600时之前将《报名变更表》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的报名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要求放宽资格条件的人员应作出情况说明、提出推荐意见。地方海事系统的报名人员,也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对只有1人报名、不具备有效竞争条件的职位,不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并通知申报该职位的人员在两天内改报其他职位。

第二阶段,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报名人员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采取百分制,测评分数低于70分或民主推荐同意提拔率低于50%的报名人员,不再进入考试程序,民主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符合参加笔试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参加竞争的现任副局级领导职务人员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直接进入笔试。

由于涉及单位比较多,工作的时间比较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前制定测评工作方案,分批组织测评。各单位一定要配合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确保参加测评的人数符合要求。

第三阶段,组织考试。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20086月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的前120名(即竞争上岗职位数的5倍)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原则上,笔试后一周组织面试,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参加人员集中封闭待考。面试原则上在一天完成,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报两个职位的人员,由本人选择参加一个竞争岗位的面试。面试考官由熟悉干部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担任,具体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的前72名(即竞争职位数的3倍)和每个职位的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

根据以上说明,笔试是按照成绩筛选,面试既按成绩筛选又与岗位相对应,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干部甄选的质量,又可以让更多的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考察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笔试结束后有可能会出现个别岗位的竞争者较少,甚至少于3人的情况,这些不影响后续程序的正常进行。

第四阶段,组织考察,确定人选。部人事劳动司将同部直属机关党委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组成若干考察小组,分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特别是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向考察小组提交近3年的工作总结。

部人劳司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经部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不影响正常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徐副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分部属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事劳动司,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实施工作。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参加这次竞争上岗的人员除部属单位外,还允许部机关、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地方海事系统的人员参加,这是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促使更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部机关、机关直属单位与部属单位的工作具有相通性,部属单位之间也有很多的工作联系,因此,通过竞争上岗实现相互之间的干部交流是可行的。这次公布的职位中海事和救捞系统比较多,其他单位的同志只要符合《竞争上岗方案》规定的职位要求,就可以也应当积极报名参与竞争。部党组鼓励干部通过竞争上岗加大系统之间的交流力度,进一步盘活人才资源,增强部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地方海事系统作为全国海事系统的一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地方海事系统与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内容相同,工作各有特色,把地方海事系统的干部纳入这次竞争上岗的范围,体现了“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方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国海事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关于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考虑到这次公布的职位涉及部内各个系统,参加竞争的人员来自各个方面,为方便工作、加强领导,部党组决定,无论是部直接管理的职位还是部党组委托部属单位代部管理的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长航局、部海事局、部救捞局和中国船级社的党政主要领导都是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各单位党委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有关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三,关于正处级职务报名人员的年龄。20072011年交通部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正局级单位领导班子要保持以5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其中40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党政正职中45岁左右的干部要占四分之一。副局级单位领导班子要保持以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其中35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党政正职中40岁左右的干部要占四分之一”的总体要求。这次竞争上岗规定报名的正处级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就是根据《纲要》的要求,在全面分析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确定的,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实现干部队伍的合理更替。

第四,关于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竞争上岗方案》中规定,对德才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后备干部或在艰苦地区、困难单位工作的优秀干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可适当放宽资格要求。这些人员主要指各单位的副局级后备干部或曾在海岛、高原、偏远和贫困地区工作过的优秀干部,对他们可在年龄、学历和岗位任职资历三个方面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其他人员都必须遵照所规定资格条件。

同志们,以上是我对《竞争上岗办法》和《竞争上岗方案》有关情况的说明。我相信,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部属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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