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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上的交流发言——江苏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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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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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村公路巡查制 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江苏省交通厅 钱国超
创新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是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江苏在2004年率先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省、市、县三级设立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机构,建立县乡自查、市督查互查、省抽查的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对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及其它腐败问题,探索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之路,为交通工程建设,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一、巡查制体现源头防腐的科学理念,有效地防治了商业贿赂 巡查制的核心理念就是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我们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律和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防范,在巡查中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增强了防治商业贿赂的实效性。 一是加强对招投标的巡查。通过巡查发现,不少单位因农村公路单项工程规模小、招投标成本高而出现规避招标、甚至不招标的问题。对此,我们实行打包捆绑招标制和合理低价中标制,用科学的评标办法遏制了由高额利润可能引发的腐败问题,也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近三年全省通过招投标节约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近10亿元。建立招投标诚信管理系统,将严重违规的企业记入“黑名单”,直至取消其招投标资格。 二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巡查。一查专款是否专用。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用。二查拨付是否规范。在年度计划下达后,省交通厅先预拨50%的资金;工程完成50%以上,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再拨付30%的资金;工程竣工后,经省交通厅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工程款。三查把关是否严格。每笔工程款拨付须经过多道关口、多人签字,形成权钱分离、规范严密的工作流程。联合审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行业内部一审、委托中介机构二审和邀请审计部门审计的资金三审制,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查。巡查机构要坚持以合同的形式规范履约双方的行为,规定每个项目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监理合同;每个建设项目必须建立责任人档案,做到一路一档,按项目装订成册;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委托省里9家专业检测单位对所有省补资金项目按100%、其它项目按20%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巡查制形成了无缝隙的监督网络,有效地遏制了商业贿赂 巡查制的监督,既包括对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督,又包括对每个项目全部实施过程的监督;既包括对项目本身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监督,又包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所涉及的社会监督,形成了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监督网络,使商业贿赂无机可乘。 一是在空间上实现了全覆盖监督。江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机构,配有专兼职巡查人员310多名,同时还建立了由县到乡镇再到村组的纪检监察巡查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3200多名,省交通厅拿出专项经费补助各市县巡查机构及巡查网络建设,从省到市、从市到县,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再到村组,管到每一个项目、每一条路,形成了全覆盖监督。 二是在时间上实现了全过程监督。各级巡查机构从工程立项到工程设计,从招标投标到合同签订,从建材进场到施工工艺,从审计验收到资金支付,都实施严格的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参建人员素质关、资金管理使用关和业主廉洁自律关,把事前参与、事中监管与事后审计结合起来,实现了全过程监督。 三是在监督对象上实现了全方位监督。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以及招投标办、中介机构等所有参建单位的行为都列入监督范围,几乎囊括了农村公路建设所有的监督客体和监督对象,通过教育、预防、查处“三管齐下”,构建农村公路建设的防腐体系,突破了行业监督的界限,实现了全方位监督。 四是在监督主体上实现了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职能,把系统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系统内部,在强调“一岗双责”的基础上,整合监督资源,强化行业监管,形成纪检、监察、审计、质监、农路建设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巡查工作格局。在系统外部,实行社会公开督廉,发挥人大、政协、检察、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实现全社会监督。 三、巡查制拓展了监督路径,有效地杜绝了商业贿赂 巡查制坚持公开督廉,改变过去仅由部门自检自查、自纠自责的封闭运行,实行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的发生。 一是在公开的内容上坚持“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巡查制把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信息,从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到项目经理、质检人员姓名,从公路宽度、厚度到混凝土配合比,从路基铺设程序到路面保养方法,从资金使用名目到资金报销手续全部公开,让群众掌握监督方法,提高群众监督的实效性。 二是在建设过程中做到“五公开一监督”。采取在办公场所设“信息窗”、“政务公开栏”,在建设现场设立公示牌、张贴“告村民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等形式,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在管理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将公开公示情况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公示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限期整改,否则不得动工建设。将质量、安全、廉政以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四条高压线,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追究当事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廉政合同实施经济处罚。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开设网上投诉信箱等形式,为社会监督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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