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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上的交流发言——河北省交通厅
          2007年07月11日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推行“十公开”

                                      制度努力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河北省交通厅  杨国华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在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驻部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剖析交通系统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基础上,在全省交通系统重点工程建设中推行“十公开”制度,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程序严谨、行为规范、结果公正、群众满意,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做好“十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近年来,随着交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交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成为腐败现象多发的领域。从我省查处的交通系统腐败案件来看,受贿案居多,而且主要发生在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设计变更四个关键环节。面对交通系统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环节,我们以案为鉴,组织厅基建处、综规处、驻厅纪检组等单位,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制定各项制度公开措施,形成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公开”实施方案》(冀交体法字[2005]323号文件),率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推行“十公开”制度。
  二、强化公开措施,推进“十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十公开”的内容,是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而提出的。“十公开”涉及了高速公路建设的全过程:一是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二是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公开;三是招标过程公开;四是征地拆迁管理公开;五是施工过程管理公开;六是设计变更管理公开;七是质量监督公开;八是竣(交)工验收公开;九是资金使用公开;十是建设市场管理公开。“十公开”的核心,是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实现“机制反腐”、“制度反腐”,实现“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也没有条件腐败”。各筹建处充分利用“HCS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专业软件,实现了业主、监理和施工各个方面的业务公开,涵盖了公路项目建设的各项业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快速、准确、全面的管理信息,真正实现了全程动态管理和有效监控,成为项目建设三大控制(质量、进度、造价)和两大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廉政建设的核心技术保障。各建管处根据工作职能,制定流程图,实行处务公开。各施工单位将工程概况、施工程序、监督电话等内容制成标牌,及时向周边群众公开。我们从工程招标,到材料采购、工程验收、财务支付等每个环节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比如在招投标公开透明方面:一是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阶段不报标段,资审评审结束后,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对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所投标段;二是开标现场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三是在招标文件中提前公布控制限价,避免了控制限价泄漏对投标人造成的不公的可能性;四是开标现场当场抽取评标基准价降幅的比例;五是设计监理、机电招标采用双信封评标法,使得整个招标过程更加透明,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在建设资金管理公开透明方面,我们制定了《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三方签定监管协议,施工单位每月报资金计划,然后交给银行控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检察机关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进行了监控,纪检审计人员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进行财务审计,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有效地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
  在工程材料采购公开透明方面,主要采用筹建处自行采供、筹建处与施工单位联合采供和施工单位自行采供三种管理模式,实行全面招标和供应厂商准入制,由各筹建处组织监理、纪检部门与施工单位共同对国内大型生产厂商的产品质量及生产业绩进行综合考察和现场抽检,凡通过审查的一律以文件形式公开发布,否则不得参与投标。通过招标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承诺了质量、供货时限及售后服务,杜绝了暗箱操作。
  在征地拆迁公开透明方面:一是首先向沿路村民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亮明有关政策,在新闻媒体刊登“拆迁百问”,发放宣传纸、宣传单。二是在具体工作上,紧紧依靠乡、村两级领导,包村包户,六方签字,逐户确认。三是对照有关政策,设计了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一览表,发放给各拆迁户,有效地防止擅自或变相降低补偿标准;四是对拆迁补偿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确有出入的逐一核改,直到每户认可测量结果并完全满意为止;五是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向农民公开补偿标准,并直接将补偿款发放到农户手中。
  为确保“十公开”规范运作,我们围绕“十公开”,健全完善“七项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十公开”任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明确到部门,分解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厅长焦彦龙、副厅长杨国华、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刁厚枝带头执行“十公开”制度,抓部署、抓落实、抓检查。二是在建高速公路党风廉政工作专职制,明确各筹建处必须有一位班子成员专司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抓好“十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先后选调18名同志派驻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四是对新任干部实行廉政承诺制和诫勉谈话制。五是实行“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双合同”制。六是实施跟踪审计制,使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七是完善工程纪检检察联席会议制度,与驻地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强化公开效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廉政
  一年多来,我们把“十公开”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措施,通过树立典型、明确责任、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十公开”在我省在建的10多条高速公路上全面展开,坚持做到全面公开、随时公开,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得到施工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较好评价。
        一是通过公开,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公平竞争,避免了人为干预,减少了腐败问题发生的机会。招标全过程的公开,使招投标过程中很难再有人为干预,现在施工企业投标河北的高速公路项目,已没有找关系、托人找厅领导的现象,减少了腐败问题产生的机会。同时,各投标企业普遍反映,河北高速公路招投标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两年来,我们共组织公开招投标172项,金额达660多亿元,没有出现一个是由于对招标不公正而告状的。 
       二是增强了责任者的自律意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公开透明,每个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责任人,都责任清楚、权限明白,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自我监督、自我防范、他律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依法依规依纪展开。 
       三是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十公开”从工程招投标到工程验收,实行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施监控。尤其抓住了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公开,降低了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使项目业主、工程监理、施工企业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加快实施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上。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优质工程率达到100%。 
        四是形成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公开”将交通部门、地方政府、施工企业、人民群众的利益统一起来,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参加单位、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高度赞扬,使相关各方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和谐,形成了共同促进高速公路发展的好局面。由于征地拆迁公开,明显减少了群众因政府截留、挪用征迁资金或政府补偿标准问题上访。通过资金使用公开,对于治理清欠工程款和清欠农民工工资起到积极作用。施工单位积极帮助解决协调征地拆迁问题,主动为沿线村民办好事、实事,实现了当年取土当年复耕,深受群众好评,共同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凝聚了发展力量,大大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速度。
         各位领导,我们推行“十公开”工作还只是刚刚起步,有些方面还处在摸索探讨阶段。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李盛霖部长、杨利民组长亲临视察指导,省委书记白克明、副书记张毅和副省长付双建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中国交通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都作了详细报道。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查找不足,制定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交通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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