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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交通局践行五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007年01月30日
为更好地防治商业贿赂,近期江苏省淮安市交通局机关工作人员,向社会作出五项承诺:
一、严格执行交通工程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索要和收受回扣,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不得接受礼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得插手和指定工程承发包,不得向工程承包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推销材料。
四、工程管理人员及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所管理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为保证承诺兑现,他们采取五项措施:
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加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三、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主动举报投诉。
四、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的部署,对现行交通建设市场的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措施和各种规范要求进行清理,并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速查快办,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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