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
杨 军
同志们:
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结束不久,交通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研究思路,部署2007年全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交通系统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刚才,宪利同志传达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同志的工作报告精神。华建敏秘书长的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李至伦部长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去年全国纠风工作,充分肯定了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年纠风工作六项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特别指出了做好今年工作需要注意把握的五个问题。这两个重要讲话对于做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向大家作工作报告。
一、2006年纠风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交通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继续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构建和谐交通、文明交通、廉政交通为目标,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交通系统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去年初,全国31个省(市、区)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治理目标后,各级交通部门把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机构不撤、力度不减、人员不散”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巩固、防反弹、建长效机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明确界定了属于公路“三乱”的行为,规定了对公路“三乱”的处罚和摘牌的程序等,对于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交通部门不断畅通渠道、构建监督网络,普遍建立了由省、市、县三级交通部门参加,配备专用举报投诉电话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的监督网络。江苏省交通厅编制了全省交通系统公路“三乱”监督和快速查处工作网络常用电话表。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做到了发现问题核查快,查处结果反馈快,对相关人员处理快,逐步实现了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动态管理。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交通部门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有的省还专门制定了加强领导干部纠风治乱明察暗访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明察暗访的工作原则、工作任务、方式方法、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使领导干部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交通部分别对河南、安徽、山东、山西、湖南、江西、陕西、内蒙等八个省份,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路段和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采取随车暗访、实地观察、反复检查、与驾驶员及货主交流等多种形式,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公路“三乱”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据统计,各级交通部门去年共上路检查6475人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455起,处理315人。四是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各地在创建文明样板路、文明执法示范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创建领域,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山西省交通部门启动了“创建千里大运文明高速公路”活动,以大运高速为主线,将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收费辐射到高速公路的每一个角落,示范作用非常明显。河北省交通厅在总结创建107国道交通文明执法示范路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进行推广,在102、104、109国道,307国道衡水段、京承旅游路等路段,组织开展了文明执法示范路创建活动,延伸创建成果。全国交通系统新创建文明样板路5300公里,创建千岛湖至深渡文明样板航道68.5公里。
(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取得新进展。各地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继续开展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公路收费站点设置的管理,去年全国共撤并设置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站点120个。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计重收费的管理,提出《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推广实施计重收费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使通行费收费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加强对公路通行费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福建等省交通部门开展公路通行费收费专项监察,依法取消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减免费政策,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行为的进行了查处。
(三)“绿色通道”建设迈出新步伐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的的“绿色通道”建设步伐加快。在建立“五纵二横”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的基础上,2006年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围绕完善网络、实现互通、加强监管、确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确保“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又将与普通公路平行的高速公路纳入“绿色通道”网络。二是对各省实施的通行费优惠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重点解决了个别地区对本地车辆与外地车辆给予不同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问题,消除省内外政策差别,实现了省际互通。三是针对假冒绿色通道通行证现象,重申了绿色通道有关政策,明令取消各种假冒通行证,规范通行秩序。四是进一步发挥国家绿色通道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目前,国家“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4.3万公里,沿线共设立专用通行道口5700余个,沿线配置了6100多块路线指示牌和专用标志牌。对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便利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对整车装载并合法运输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了通行费减免优惠,去年29个省(区、市)共减免通行费25亿元。
(四)交通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各级交通部门高度重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作为行风建设和强化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教育在先、约束在先,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些地方建立了在岗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通过短期培训、年度轮训、专题培训、定期考核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一些单位开展执法宗旨教育,将明察暗访中发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制成光盘,组织执法人员观看,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制度,把好入口关。凡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系统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提高执法人员的准入门槛。各地普遍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开展专项整顿,清理执法主体。辽宁省交通部门严格清理交通执法主体,对基层单位违规成立的执法队伍予以坚决取缔;对不经过省厅同意,地方擅自成立的执法单位,责令停止执法活动;对不具备相应执法权限而越权执法的单位,取消其相应执法资格。一些地方还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将运政、路政、航政等执法职能合署,精简了机构和人员,统一规范了执法行为。
(五)清理“拖欠”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是中央提出三年完成清欠任务的最后一年。 为确保完成清欠任务,交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清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各级交通部门把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列为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拖欠问题。经过努力,截至去年底全国交通系统完成交通建设领域清欠任务的 97. 3%,基本完成了中央提出的三年清欠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些省市为有效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合同管理,要求项目法人在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增加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内容作为强制性条款。同时,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项目稽查的重要检查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去年部共组织督查组对18个省份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对预防新的拖欠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以建设信用体系为核心,采用综合手段,从源头上预防拖欠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完善之中。
(六) 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交通部门把政风行风建设与纠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坚决纠正出现的不正之风,整肃行业风气,又注重以建促纠,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作风。通过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些单位通过电子网络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服务标准,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的投诉举报受理机关等有关资料,更加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社会和公众宣传交通建设及行风建设情况,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不仅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应,而且也收到了肃风整纪的良好效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监督员、车主代表,对基层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监督评议,促进了行业风气的不断好转,树立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
2006年交通系统纠风工作在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纠风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还很脆弱,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局部地区公路“三乱”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三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拖欠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仍然存在不按规定办事,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四是纠风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有的地方注重抓工作部署,轻视抓工作落实。对群众的信访举报重视不够,查处不及时。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纠风工作任务
2007年全国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提出的努力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交通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保持治理工作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对出现严重“三乱”的地区,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消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严厉查处公路“三乱”案件,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根据各省(区、市)建立的快速反应机制联系网络,逐步建成全系统的纠风举报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并在社会上公开。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
加强对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坚决纠正违规审批、违规设站、违规收费的行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收费站点设置的审批把关,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控制本辖区内公路收费站点的数量。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以及必要的省际之间外,一律不得批准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其他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与相邻收费站间距少于50公里的收费站,也不予批准设立。东部地区一律不得批准二级收费公路建设项目,中、西部地区要严格控制增设新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努力做到保持总量不增并持续减少。收费站设置应规范统一。应悬挂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站”标牌。同时,应在收费站进站的醒目位置统一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示站点名称、收费单位、审批机关、收费标准、收费起讫时间、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严格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收费站收支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定期公开收支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严禁将通行费挪作他用,严禁将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严禁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肃查处乱支、挪用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对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支情况也要进行实施过程监管。
(三)做好专项清理工作,促进行风转变
做好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专项清理工作。这项工作已经纳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之中,列为今年政府纠风工作的一项内容,并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各级交通部门要把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减免的原则,对特权车、人情车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机动车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依法规范、严格审核享受通行费减免待遇的车辆范围,并予以明确。同时,要加强对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依法征费的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行为。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者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交易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近期,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交通部即将联合下发文件,对开展清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认真开展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全面摸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要坚决合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通过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务开支奢侈浪费以及文山会海等不良风气。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纠正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巩固清欠成果,切实防止新竣工项目形成新的拖欠。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农民工对拖欠工资的投诉。认真解决工程建设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维护被征地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真正补偿到农民手中。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为重点,全面落实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个不”的要求落到实处(即不得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得增加乡村负债建设农村路,不得不顾乡村财力超规模、超标准搞建设,不得由企业带资施工,不得拖欠企业工程款)。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将需多年征集的集资款一次性征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代扣应给农民的各类补助款等行为。切实做到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使农村公路真正发挥支农、扶农、惠农作用。
(五)坚持纠建并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继续开展文明执法示范路和文明样板航道建设,树立典型,弘扬新风正气。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重点是执法过程中执罚自由裁量权过大、执罚标准不统一、以罚代纠和一事多罚的行为。今年,部将制定和出台《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行为规范》,届时,各级交通门要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努力做到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尺度统一、执法形象文明。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通不同形式的“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听取群众评议,主动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纠正和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交通系统的行风建设。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绿色通道”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确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六)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认真查处交通行政执法和工程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交通执法中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执法中吃拿卡要、野蛮执法、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依纪依法严厉查处。坚决纠正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查处乱摊派、乱集资的行为。对顶风违纪案件,既要查直接的违规违纪者,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入。要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营造路畅人和、风正气顺的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交通发展的成果。
同志们,2007年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交通部党组的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