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属在京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人防工程防汛责任人报部人防办。 2.各单位要健全防汛组织、做好物资准备,建立防汛值班制度,针对本单位人防工程汛期可能发生的险情制订和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3.对汛期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报部人防办公室。 4.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对防汛情况进行书面总结。9月20日前报部人防办。 5.部人防办公室防汛值班人员:崔纲、窦雪松、 叶青。 联系电话: 65293222 。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