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部主站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国际司 >> 多边合作 >> 国际条约 >> 多边条约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9年第50号      2009年11月26日
 

国际海事组织第25届大会于20071129以第A.1004(25)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避碰规则) 的修正案。

根据避碰规则第VI条第4款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规则的修正案将于2009121生效。

我国是避碰规则的缔约国,在上述规则的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上述规则的修正案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1. 经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doc
[关闭]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信息维护:国际司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46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