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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有关情况调查的函
交通部公路司    交公便字〔2008〕115号      2008年03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加强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国性路面治超监控网络,2005年开始,部组织各地有计划地开展治超站点建设工作,并印发《关于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6号)、《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等文件和技术规定,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工作。为了解各地治超站点建设和信息系统构建情况,为下一步实现治超信息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促进治超检测站由单个站点向联防联控的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的转变提供第一手资料,部决定对治超检测站点建设和信息系统构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调查。请你们按照本通知附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检测站点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于2008年4月7日前报送部(公路司)。
  联 系 人:花 蕾  林报嘉
  联系方式:(010)65292746,59629385,65292222(传真)
  电子邮箱:glsglglc@moc.gov.cn

  附表1 治超检测站点土建进展调查表
  附表2 中心系统硬件设备调查表
  附表3 省级中心网络情况调查表
  附表4 治超管理信息系统调查表
  附表5 治超网站系统调查表
  附表6 检测站点硬件设备调查表
  附表7 检测站点软件系统调查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1. 附表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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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有关情况调查的函
关于印发《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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