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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18批)公示
道路运输司        20111231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拟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18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0-62079577,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附件: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公示第18批)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公示第18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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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17批)
关于公布第3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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