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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如清司长在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动员布置会议上的讲话
部财务司          2008年04月30日
 
    同志们:
    近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要求。部党组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非常重视,冯正霖副部长专门作出批示:部的检查工作由财务司牵头,办公厅等参加,组成工作班子,提出开展工作的建议方案,召开部署会,抓好此项工作。部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今天召开部署会,主要是传达财政部等四部委通知的精神,动员和布置在部机关、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下面,我就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自觉性
    (一)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落实四部委工作部署的基本要求。
    四部委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决定今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检查范围。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时间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为5月4日到31日,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等11个方面。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并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重点检查阶段为6月1日至7月3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将组织检查小组,选择20%的中央预算单位、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和所有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重点被查对象,进行重点检查。整改提高阶段为8月1日至8月31日,要求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送给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提高工作结束后,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形成分析报告。要求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验收总结工作。四部委还对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等四部委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任务和目的是十分明确的,这就是在广泛开展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能够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二)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促进各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措施。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我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按照部党组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2007年我部各单位政府采购实际金额比2003年增长了10多倍;二是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部2005年印发了《关于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活动加强廉政监督工作的意见》,2007年出台了《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各单位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三是政府采购制度基本功能得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建设节约型行业、推进科技创新、节能环保,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防治腐败等项工作的开展。
    但是,我们在看到政府采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这项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职责分工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应当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实施了分散采购;还有个别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工作,存在无预算采购项目或者存在预算编报科学性不够,以及预算执行率不高等问题。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及时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改进我们的管理、完善我们的制度。四部委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可以说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这次专项检查层次高、范围广,检查的内容全面、具体,任务和目的也十分明确。部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翁孟勇副部长和冯正霖副部长为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检查工作由财务司牵头,相关司局参加,组成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抓好专项检查工作。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可以进一步推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依法采购的意识更加巩固,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三)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部党组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提出了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把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措施纳入其中,政府采购工作每年都被列为我部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人们常说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采购活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通过公开的采购规则、规范的采购程序、透明的采购信息,使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处于社会和其他参与者的共同监督之下,使暗箱操作的问题受到一定的制约,较好地发挥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功能作用。这次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既是促进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到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中,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推动交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节约型行业建设的有效举措。
    李盛霖部长在2008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交通,增强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行业,增强交通发展的内在动力。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目录、标准实施项目采购,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能有效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力地推动交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节约型行业建设。近几年,我部各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10%左右,2007年度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金额为3,452.53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65%,较2006年增加1,345.71万元,增幅63.9%。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可以看一看我们在执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节水产品等方面效果如何,在规范预算和资金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并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好李盛霖部长在2008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交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节约型行业的建设。
    这次将部管社团和使用非财政资金采购的单位全部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范围,一是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反腐败工作角度来考虑,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实施采购项目,也有利于节约资金,降低采购成本。希望这些单位的同志能够正确理解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吃透精神,把握重点,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
    我部根据四部委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会前已经发给了大家,各单位一定要抓紧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吃透通知的精神,把握好通知的重点,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的依据。
    包括《政府采购法》、《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厅财字[2004]316号)和《关于印发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财发[2007]474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也包括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通过对本系统、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摸清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机构职责分工、监督制约机制、操作执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各单位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采购程序,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廉政建设,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三)专项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部机关、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为做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部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检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冯正霖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我担任,成员由办公厅、规划司、审计办、驻部监察局、海事局、救捞局的主管领导组成。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办公室设在财务司,有关司局的主管处室领导作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以简报信息方式报送部专项检查办公室(财务司资产处,传真010-65292969)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四部委时间进度要求,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5月4日—31日)。
    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其他有关情况。
    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应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建议意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包括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格,于6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纸质表格及电子版报部财务司(资产处)。由于时间较紧,希望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以免因个别单位的延迟,影响整体工作进展。
    这里说明一下,对于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并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也要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单位基本情况、支出总额等相关部分内容填写入自查自纠表格中。
    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为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部财务司、审计办和驻部监察局将派出检查组对部分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选择20%的中央预算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并根据重点检查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8月25日前报部财务司(资产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部将督促其重新整改。
各单位要在整改提高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建立依法采购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专项检查,是2008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召开布置会议,对专项检查和搞好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出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步骤、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切实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布置,精心组织。
    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项检查有关工作,建立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船级社等系统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布置和统筹本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局本级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所属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抓实抓细,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全面回顾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尤其是要抓好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重点采购环节的检查。要认真做好以前年度政府采购资料的整理工作,深刻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如实填报自查自纠表格,并按时上报。对于不符合自查自纠要求的,不认真自查自纠甚至敷衍了事的,部将责令其重新进行自查自纠。
    (四)积极配合,切实整改。
    到重点检查阶段时,对被确定为重点检查的单位,一定要积极配合重点检查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包括明确专人协助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相关情况等。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改进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五)检查与预防并重,务求实效。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促进节约型行业建设。
    同志们,这次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在努力做好“三个服务”、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要求下,为加强我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因为涉及到各级单位及单位内部很多部门,工作难度是相当大的。今天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去以后,希望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和时限要求,确保专项检查按时保质完成。我相信,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密切合作,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地完成这次专项检查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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