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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交通会计学会    中交会字[2009] 10号      2009年06月04日
 

各有关单位:
  受部财务司委托,我会将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广电总局无线局职工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交通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按照国管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09]153号)精神,现将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有关规定及内容
  凡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及案例精解;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培训教材;
  3、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专家组意见讲解。
  二、培训时间
  今年共举办三期,每期三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 7月15日~17日;
   第二期 7月22日~24日;
   第三期 8月12日~14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三、培训地点及收费标准

  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办公楼东附楼三楼多功能厅(建内大街11号)。
  收费标准:培训费180元,教材费56元。
  部机关餐厅中午可供应盒饭,如需用餐,请在报名前电话联系。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分期安排所属财会人员参加培训,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统一报名、缴费、领教材及听课证(须贴照片),报名时请务必收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国管局证及北京市证)。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报名时间:6月23~25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1201B中国交通会计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冯  蕾  64961523(兼传真)、64960215。
  附件: 2009年继续教育报名表


 中国交通会计学会(章)

○○九年六月四日

 

抄 送:部财务司、科教司、服务中心、国交物业

  1. 附件1.2009年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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