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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委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008年11月21日
 
    青岛市交委积极适应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需要,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交通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其主要做法有:一是组建会计中心,实现了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统一开设账户,对交委所属13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和监督,提高了资金运行透明度,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大政府采购支出审核力度,控制设备购置支出。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把年度预算关和合同审核关,按照年度预算、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供应商,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有效防止了项目单位截留、挤占、挪用顶目资金,杜绝了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三是统筹安排资金。统筹规划,对相关单位向银行贷款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优惠的信贷支持,降低财务费用和债务风险。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轮岗机制,组织多种业务培训,定期进行培训考试,增强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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