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部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央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银行账户情况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部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凡列入此次“小金库”治理范围内的各单位将本单位截止2009年4月30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制《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
(二)各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含二级、三级、四级及四级以下单位)截止2009年4月30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并填制《银行账户情况报告汇总表》(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应于2009年6月12日前将《银行账户情况报告汇总表》报送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财务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门大街11号,邮编:100736,电话:(010)65292806、65292949 ,传真:(010)65292987。
(二)各单位填报银行账户情况,视为自查自纠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填报。
(三)为方便信息采集和汇总处理,请不要随意变更报表格式。相关报送和填报说明可从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财务司子站(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caiwusi)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在报送书面报表的同时,要报送以光盘存储的电子文档。
附件:1.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
2.银行账户情况报告汇总表
3.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报送 小金库 银行账户 通知
抄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