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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部分空缺副局级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人劳司          2008年05月13日
 

  为进一步扩大部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及以下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一批副局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部机关、部机关直属单位和部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其中部直属海事系统副局长职位允许地方海事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二、竞争职位

  此次用于竞争的副局级领导职位共计24个:

  1.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职位1个;

  2.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3.上海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4.江苏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5.浙江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6.浙江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7.广东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8.广东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9.广西海事局副局长职位2个;

  10.深圳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1.北海救助局副局长职位1个;

  12.上海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3.上海打捞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14.广州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5.中国船级社副社长职位1个;

  16.中国船级社副社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17.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8.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职位1个;

  19.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职位1个;

  20.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21.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22.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职位1个;

  23.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位1个。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提出的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具备拟任职务专业所需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1.长航局副局长、海事局副局长、救助局副局长、打捞局副局长职位一般应具有航运、海事、救捞、航道或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经历,对竞争职位所属系统情况比较了解;

  2.上海打捞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打捞、救助业务,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3.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水运规划工作,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职位要求船舶驾驶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该领域工作,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中国船级社副社长兼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国内外船检业务,具有船检相关工作经历;

  6.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要求熟悉党务工作和熟悉行业基本情况。

  (三)资格条件

  1.现任副局级职务或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截止2008年4月30日);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现为正处级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5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且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正处级职位的任职经历;

  4.竞争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应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对德才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后备干部或在艰苦地区、困难单位工作的优秀干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可适当放宽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年内或行政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有1次以上被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08年5月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在交通运输部内、外网发布公告,同时印发宣传提纲。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5月14日9:00至5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一般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也可采取本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组织推荐报名须征得本人同意。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最多可申报竞争2个职位,如实填写《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部管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应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送交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标准照片。

  4.报名调整:2008年5月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职位报名情况。5月28日至5月30日,报名者可自愿调整所报职位,并于5月30日16:00时前将填写的《报名变更表》直接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表》及《报名变更表》可到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领取,也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自行下载,复印有效。
  报名情况确定并经资格审查后,对仅有1人报名、不具备有效竞争条件的职位,不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申报该职位的人员,允许其在两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表》由部属单位干部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地方海事系统的报名人选,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同意,由其干部人事部门初审。初审后的《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报名参加竞争的现任副局级领导职务人员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直接进入笔试程序。对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民主测评分数达到70分且民主推荐同意提拔率超过50%者,进入下一程序。

  (五)组织考试

  2008考年6月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前120名进入面试。申报两个职位的人员,由本人选择参加一个申报职位的面试,得分作为两个申报职位的面试得分。

  (六)组织考察

  经面试程序后,下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1.面试成绩列每个竞争职位前3名的人员;

  2.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入前72名的人员。

  考察对象应向考察小组提供近三年的年度工作总结。

  (七)研究确定人选

  (八)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说明

  本次竞争上岗中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的结果一年内有效。未尽事项请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办公室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1003、1004、1009室;

  邮政编码:100736;

  电  话:010-65293064、65293072、65293002;

  传  真:010-65293064、65293055;

  邮箱地址:rlsldgbc@moc.gov.cn。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副局级部管领导职位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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