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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级、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港航管理机构: 为提高水运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厅科教字〔2008〕62号)的安排,拟开展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及《水运行政管理与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2:水运行政管理与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3: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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