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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第二期培训的具体工作通知
SRC-868    中路建协字〔2005〕035号      2005年11月04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继续落实交通部《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5〕371号)精神,经我会研究决定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5年11月14日报到,11月15-19日培训授课。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
    住宿费:标间250元/间;
    餐  费:早餐20元,午餐70元,晚餐70元;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机场高速路北皋出口)北京国门路大饭店(离首都国际机场约10公里),请培训学员自行前往报到。
    四、需交资料
    培训学员需提交一篇论文(具体要求见附件1),于2005年11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会,论文将作为培训考核依据之一,并自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供办培训证书之用。
    五、联系方式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联 系 人:许建盛   刘鹏
        联系电话:010-65293959(7)
        传    真:010-65293962
        电子信箱:chca@vip.sina.com
    北京国门路大饭店
        联 系 人:陶玉 010-84704378 
    请填报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报名表》(报名表为参加2005年第2期和未参加第1期培训班)的学员前来参加本期培训,并请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11月11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附件1:培训学员拟提交论文编写要求
    附件2: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第二期培训报名回执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抄报:交通部公路司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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