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制定的《水运工程物理模型试验参考定额》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发布 水运 定额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