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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厅政法便〔2009〕71号 2009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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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体制机制、保障措施、执法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部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研提纲》)。 二、调研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海事系统;长航系统。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将结合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今年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情况进行,采用函调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基础上,按照调研提纲的相关内容,调查、研究和总结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形成本地区、本系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书面报告和执法队伍建设的书面调研报告。并请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调查表》(见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调查表》(见附件3)(相关表格请到交通运输部网站“政策法规司”栏中下载)。以上报告和表格,请各单位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送部政策法规司。 另外,部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对部分地方和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熊雅静、李琼 联系电话、传真:(010)65292615 电子邮箱:jtbfzc@sina.com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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