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为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广大交通职工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为北京奥运会做好交通服务保障,同时确定一支优胜队伍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决赛,根据《关于在全国交通行业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的通知》(厅体法明电[2008]0308号),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决定举行交通行业“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预赛(第一场):2008年5月20日 8:30—10:00
预赛(第二场):2008年5月20日 10:30-12:00
预赛(第三场):2008年5月20日 15:00—16:30
决赛:2008年5月21日 9:30—11:30
(二)地点:西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队组织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各组织1个代表队参赛,每队设领队1名(由各单位文明办主任担任),队员4名(含候补队员1名)。
设立竞赛仲裁委员会,由中央文明办、部文明办和北京奥组委有关人员组成。
三、竞赛题目
预赛:竞赛题目全部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中选定。
决赛:竞赛题目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主要内容,另按10%比例增加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交通文化建设等有关内容。
四、竞赛方式
预赛:共3场。预赛分组、场次、台次,赛前由各代表队领队抽签确定。根据3场比赛后各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六支代表队进入决赛,预赛全部结束后宣布进入决赛代表队名单。
决赛:共1场,赛前由进入决赛的六支代表队领队抽签确定决赛台号。为增加竞赛激烈程度,增强趣味性,决赛采取边赛边淘汰方式进行。每轮过后按各队成绩高低淘汰一支队伍,最终决出一支优胜队伍。
五、竞赛题型
(一)此次竞赛采取现场问答方式,题型分为个人必答题、抢答题、集体必答题和风险题。
(二)分值设定
1、每队基础分100分。
2、抢答题每题10分,由队员集体完成,违规按抢答器或答错扣除相应分数。
3、个人必答题每人一道,每题10分,由队员独自完成,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
4、集体必答题每队一道,每题30分,由队员集体完成,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
5、风险题分10、20、30三种分值题,由各代表队自选,集体完成,答对加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
六、竞赛奖励
此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6名。进入决赛代表队根据决赛成绩,依次排出一、二等奖,仲裁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和预决赛成绩评出优秀组织奖。
七、竞赛要求
(一)此次竞赛活动是今年交通运输部成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
(二)各代表队参赛期间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讲文明、守纪律、讲风格,展示良好形象。竞赛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服从主持人评判,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赛后可向工作人员提出异议,由仲裁委员会具体裁决。
(三)此次竞赛由部文明办负责组织,陕西省交通厅协助。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一式两份分别报部文明办和陕西省交通厅文明办。5月19日下午3点各代表队领队抽签确定场次台号,代表队熟悉场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准时到达。各代表队食宿自理。
(四)有关竞赛内容等问题请与部文明办联系。
联系人:王艳、王海峰,(010)65292615,65292614
传真:(010)65292660
电子邮件:jtbwmb@sina.com
有关竞赛接待等问题请与陕西省交通厅文明办联系。
联系人:石铁峰,(029)85265935,13572427733
传真:(029)8526593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知识竞赛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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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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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航班号(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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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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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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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送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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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送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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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请注明是领队还是参赛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