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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8]43号      2008年05月0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现将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部公路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1.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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