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现将《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道路 运输 事故 统计 制度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