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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采取措施保障煤、油等重点物资水上运输安全畅通
山东海事局 2009年01月19日
山东海事局采取措施保障煤、油等重点物资水上运输安全畅通。对进出辖区的煤、油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24小时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及时安排船舶检查,确保船舶在港“零待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主动提供护航服务,及时清理航道非法作业渔船,保障运输重点物资船舶进出安全;随时掌握煤、油运输生产计划及码头场地堆放、库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监管服务工作;完善应急预案,避免船舶险情,维护煤、油等重点物资运输通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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