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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各部门积极部署防抗第7号台风“海鸥”
部办公厅          2008年07月22日
 

  交通运输各部门积极部署防抗第7号台风“海鸥”,确保海上交通安全形势。
  福建省交通厅:加强与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对公路、桥涵、港区码头、航道进行巡查,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进行加固和转移,确保安全;通知过往台湾海峡的船舶及时进港避风或调整航线避开台风区域,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河北海事局:密切跟踪台风发展趋势,完善防抗台风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巡查,禁止所有船舶冒险航行;督促指导港口企业合理调整船舶运力,保障台风期间水路电煤和成品油的供应工作;加强对水上施工项目防抗台风措施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安全;与各救助力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遇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施救。
  山东海事局: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发布海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提醒船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对在港船舶的监管,严把船舶签证关,杜绝船舶冒险出航;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岛、威海、烟台海上防台风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辖区水路运输安全。
  浙江海事局:及时收集台风信息,通知相关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施工单位做好避风工作,加强对辖区船舶的防台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东海救助局:密切关注台风动态,科学部署救助力量,将“东海救111”轮调至西洋岛待命,“东海救196”轮调至洋山锚地待命,“东海救197”轮调至乐清湾大麦屿锚地待命,随时应对险情。

  福建海事局也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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