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一是完善质量责任体系。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区(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道大中修工程、乡镇通畅工程及部分行政村通畅工程质量监督。二是完善诚信体系。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检,严格实行质量通报制、质量缺陷惩罚制,进一步健全公路质量诚信评价体系。三是坚持“政府为主、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模式,组织区(县)开展交叉检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专项抽查和“万名农村公路质量义务监督员”活动,确保农村公路主要质量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四是引导区(县)探索创新质量监管办法,制定优质工程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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