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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各级运管机构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 2009年01月20日
近日,广西南宁部分货车车主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增加在用的“大吨小标”车辆核载吨位。据悉,各地汽车生产或改装厂家已开始将过去的小标吨调整为大吨位标注。广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要求各级运管机构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对超过国家规定的车辆超限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营运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及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并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小吨大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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