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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机构职能
          2008年06月02日
 
    1、负责拟定部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划、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2、组织实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考试命题和试题库建设管理、考试培训机构资格审核认定、教育评估,继续教育标准拟定等;
    4、负责开展与国(境)外有关职业资格的互认;
    5、承担交通行业各专业技术岗位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受部委托制订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负责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以及试题库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资格审查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要求,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
    8、负责建立交通行业技能人才库,组织实施和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组织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9、开展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
    1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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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机构职能
    资格预审公告
    国际船代经营资格证换发工作已完成
    保监会明确险企财务负责人资格
    冯正霖副部长在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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