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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黄金水道的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专门致信此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本着贯彻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方针,总结交流了一年来七省二市加快黄金水道建设的工作经验,共同签署《“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商定了2007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十项重点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2007年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本期访谈,我们将邀请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曹德胜解答您所关心的问题,敬请关注。因条件所限,无法保证及时回复所有留言,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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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意义,“十一五”时期的建设背景 2、2006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3、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当前的重点工作 4、2007年长江航务管理工作基本思路、十项重点工作 5、《“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 6、长江干线港口、航道、七省二市的基本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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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拟订内河航运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参与内河航运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负责国家重点和中央投资、中央投资为主的内河航运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查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的管理、质量监督、招投标工作。 4.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审查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的内河航运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并监督项目的实施,联合组织竣工验收。 5.负责内河航运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内河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 6.指导和监督利用外资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管理、设备采购、人员培训、项目总结等工作。 7.参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有关航运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 8.负责中德、中法内河航运合作协议的执行,以及内河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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