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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和东盟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双方交通合作的步伐明显加快,合作成效显著。自2002年建立中国—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机制以来,至今已经举行了五次会议,今年11月将召开第六次会议。2004年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双方中长期合作领域和方向。在中国—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机制、《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多边运输协定和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已建成与东盟国家连接的多条公路、铁路、内河、海运及民航运输线路,实施了昆曼公路、上湄公河航道改善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开展了海上搜救、防治船舶污染、抵御自然灾害等一系列海事安全以及人员技术培训与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已就拟订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达成了广泛共识。 目前,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交通合作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与港口相关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第一,开展了港口技术交流与港口管理人员培训。随着中国港口的快速发展,中国在港口建设和营、航道整治及港机制造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近几年中国积极参与和支持东盟港口的建设,主动为东盟国家港口管理人员提供训,如“东盟国家港航高级官员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港口管理技术及决策水平。 第二,签署了双边海运协定,制订了区域性海运协定。目前中国已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五个国家签订了海运协定。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国际海运合作,适应中国—东盟间经济贸易快速增长的需要,加快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2006年9月中国和东盟就《中国—东盟海运协定》的文本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得了又一个积极的合作成果。 第三,开展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入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运输协定》。此外,还与老挝、缅甸、泰国共同签署了《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以及《实施四国政府商船通航协 谅解备忘录》。2006年12月又召开了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合作研讨会,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合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中国政府出资并与老挝、缅甸、泰国共同合作完成了上湄公河航道改善工程,深化了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开发与合作。 第四,建立了海事磋商机制。2005年中国和东盟建立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已分别在广州、上海和青岛举行了三次会议,就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水上搜寻与救助、海上保安、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和港口国监督和管理等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进行了 “中菲沙盘海上搜救演习”,开展了救助越南遇险渔民、处置海上溢油等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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