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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00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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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近80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608亿美元,增长了20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0%以上,累计相互投资额达454亿美元。1997年,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确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双方已形成政治互信、经济合作良性互动、各领域合作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5大出口市场和第3大进口来源地,中国与东盟互为第4大贸易伙伴。
    港口作为支撑保障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双边贸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城市及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当今,在中国和东盟经济、贸易不断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和东盟的港口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统计,到2006年底,中国拥有港口1400多个、生产性泊位3.5万个,基本形成了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布局合理的港口体系。2006年完成货物吞吐量55.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9300多万标准箱。据初步估算,仅2006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中有1000亿美元的货物是通过港口物流实现的。港口和海运已成为联系中国和东盟友好合作的重要载体。
    今后,中国将重点推进港口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港口,更加珍惜和保护河流、海洋资源,提高港口岸线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港口对环境的影响;调整港口结构,引导港口合理定位、功能互补、协调发展,通过改建与新建并举,促进港口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率。
    在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框架下,促进与东盟港口的合作,实现中国港口和东盟各国港口的优势互补,提高港口的整体竞争力,创造更加便捷、更加安全、更加高效的港口条件和海上运输条件,有利于促进双方贸易进一步增加,进而促进东盟与中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带动港口的可持续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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