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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二级以上客运站配齐行包安检设备
《中国交通报》    孙妍      2008年06月27日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的行包安检工作,努力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一级、二级客运站都配备行包安检设备,有条件的地方三级客运站也配备行包安检设备。

 

    为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交通安保工作,交通运输部要求北京和周边省区市(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山东)、藏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力争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完成二级以上客运站行包安检设备配备工作。

    据了解,行包安检设备配备数量要求为:每个一级客运站应配置至少两台行包安检设备,每个二级、三级客运站应配置至少一台行包安检设备。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应当对客运站行包安检设备给予投资补助。经商地方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补助资金可从客运附加费、运管费等资金中列支。同时,为降低成本,加快工作进度,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配发行包安检设备。

    今后,各地客运站候车大厅和发车区将尽可能实行封闭管理,以确保对进站上车旅客携带的所有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从事行包安检工作的人员还将进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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