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出台新规,行车交通违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之后,仍将被责令停运进班学习。
为了从严处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违章行为,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与大连市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对出现闯红灯、抢道、抢行、双黄线调头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严处理: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先行进行处理,同时将违章信息及时通报给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再按照《大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对违章驾驶员进行记分处理,并责令其停运进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