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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代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与爱沙尼亚政府代表、经济与交通部部长尤汉·帕茨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举行会谈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中国交通报》          2008年09月25日
 

    9月24日,中国政府代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与爱沙尼亚政府代表、经济与交通部部长尤汉·帕茨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举行会谈并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简称《中爱海运协定》,随后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黄忠坡和爱沙尼亚经济与交通部的两位副部长以及中远、中海、中波公司和塔林港等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谈、签字仪式和新闻发布会。

    《中爱海运协定》反映了中爱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国际海运领域关系的良好愿望,有助于保障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标志着中爱海运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爱沙尼亚是《中国—欧盟海运协定》欧盟一方的一个缔约国,《中国—欧盟海运协定》已于今年3月1日生效,目前欧盟一方有25个缔约国。《中爱海运协定》在《中国—欧盟海运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爱双边海员证件、船舶证书的承认以及海难救助等内容,明确在船员入境、停留、离境或过境、临时逗留方面,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安排。

    《中爱海运协定》签订后,中爱双方海运主管部门、海运及港口企业将进一步加强港口海运领域的友好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双方海运和港口的发展,充分和有效地利用缔约双方的海洋船队,满足缔约双方外贸运输的需要,保障包括船舶、船员、旅客、货物安全在内的航海安全,保护环境。

    在爱沙尼亚期间,徐祖远一行将参观塔林港和塔林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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