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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运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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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我省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省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工作重点是:规范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不断提高港航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水运市场秩序,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素质管理、老旧船舶管理、运输生产安全管理;规范水运监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立足服务、规范管理”主题,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主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港航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优质服务。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服务贯穿于日常港航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加强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优良、社会满意的港航管理部门形象。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社会公众舆论监督,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资金政策,加强港口、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港航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健全水运公共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拓展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营效能。完善服务标准,改善水路客货运服务质量,提升客货运服务品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工作,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抓好内河水运建设示范工程建设,发挥示范活动和工程的示范效应。
  不断完善利民便民措施。建立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等。
  (二)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法制度。
  加强港航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等,开展水路交通行政许可、复议和处罚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水路行政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规费征收,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收缴、罚缴分离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注重执法形象,着装整齐。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和执法文书。制定和完善符合港航管理特点的执法程序,对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公开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严格行政、公正行政、文明行政。
  (三)规范市场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
  积极的培育水运建设市场,加大水运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达不到资质要求的坚决不准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船舶技术状况良好,为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打好基础。加强对已经进入市场的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不定期资质抽查,强化现场和过程监管,发现资质降低不符合经营要求的,坚决清理出航运市场。建立水运经营者诚信体系,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将人员资格作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基建项目的审批,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加大基建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港口建设管理,强化港口岸线资源管理。加大航道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船舶超载的治理。
  四、本次活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完善港航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和利用港口功能;做到航标配布合理,标位准确,航道自然条件利用充分,力保航道畅通,服务。
  (二)完善港航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水运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巩固成果和继续规范我省水运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三)规范水运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以设立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和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开展正行风活动。
  (四)积极培育水运建设市场,以水运基本建设绩效考核为标准,规范水运建设市场行为。
  (五)加强规范水运运输市场监管力度,水运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杜绝非法营运现象;运输经营者达到经营资质标准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无超龄(报废)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活动。
  (六)规范水运规费征收,作到“应征不漏,收支两条线”。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建立和完善全省港口、水运企业等基础信息;完善营运船舶档案,各地要结合交通运输部所开展的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活动,建立健全水运企业和船舶基础信息数据库。要按照有关规定,将船舶基本信息情况搞清楚,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于新进入市场的营运船舶,要及时将其基本信息加入船舶名录库中,并及时上报到省船舶名录库。
  (八)规范水运安全管理的监管责任,实现无运输生产安全责任性事故发生,从业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活动安排
  全省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自2008年8月开始,到2010年8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8月至10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对管理规范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地有序推进规范年活动。省厅将组织督查小组到各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7月至8月。各地进行活动情况自查和总结。省厅将组织总结评估,并在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水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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