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 围绕“立足服务、规范管理”这一主题,突出“管理、规范、服务”这一主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管理手段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港航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规范年活动统一、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厅成立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广海 省交通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普清 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局长 成 员:齐树平 厅体法处处长 刘东辉 厅港航局副局长 马功文 厅港航局副局长 秦章庆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马玉臣 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局长 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港航局副局长马功文兼任,成员由厅港航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管理规范年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协调、检查,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公共服务 1.淡化管理意识,提升服务理念,始终把服务贯穿于日常港航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加强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优良、社会满意的港航管理部门形象。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社会公众舆论监督,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港航管理部门一要从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二要自觉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三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诉求,主动听取企业的意见,提升港航管理部门的认可度;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行风评议活动,带动港航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每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工作,以提升服务水平。 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一是完善资金政策,加强港口、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港航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二是健全水运公共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营效能。加强港口引航管理,完善港口公共引航服务平台。四是完善服务标准,改善水路客货运服务质量,提升客货运服务品质。五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工作,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 3.不断完善利民便民措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在厅港航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等。二是加强港口、航道、航运、海事等涉水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整合行政资源,联合实施利民便民措施。三是加快利用网络技术,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外,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在网上公开。四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完善人员配置,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为水上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二是以“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奉献港航发展、服务经济社会”、“我是港航服务者,我为港航谋发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开展 “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活动。 (二)规范行政管理 加强港航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等,开展水路交通行政许可、复议和处罚等工作;二是修改完善《省际船舶运输企业核查工作规范》、《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南》等内部工作制度。完善《河北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健全各种管理工作台帐;三是规范水路交通行政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注重执法形象,着装整齐;五是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和执法文书形成统一的执法规范;六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严格行政、公正行政、文明行政。七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河北省效能网上公布。 (三)规范市场行为。 1.加大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在水运建设市场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对基建工程管理推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工程现场和过程监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建设项目在设计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推进管理工作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上新台阶。加强招标投标行为监管,及时受理投诉,加强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 水运业的发展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审查有关申报材料,做到形式要件合法。加强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查验办公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实质要件合法。二是加强市场经营行为及经营资质监管。加强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不定期资质抽查,落实省际船舶运输企业预警制度,做好省际水运企业的年度资质评估工作,强化现场和过程监管,健全经营资质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省内旅客运输监管,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企业动态监管。按时推广完成全国统一的水运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企业高级人员管理,落实变动报备制度。四是加强新增船舶运力管理。未经事前登记批准的船舶不得进入水运市场,船检部门不得受理营运船舶的检验,海事部门不得办理船舶登记手续。五是组建我省的航运协会,加强企业自律行为,逐步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3.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基建项目的审批,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加大基建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港口建设管理,重点加强对非公共码头的监督管理。 (四)开展专项活动。 集中开展专项活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公平竞争、安全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是规范规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办法,确保港口建设费的足额征收。加强水运管理费的征缴和使用管理。 二是深入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专项活动。按照部《关于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做好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宣传贯彻、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秤重系统,建立内贸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对超载箱减载作业实行统一的收费制度,对内贸集装箱超载实施监管。通过突出港口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体系等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对水路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做好危险品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整治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危险品码头的监督管理,和来港危险品作业船舶的管理,进一步完美危险品码头作业的申报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 (五)提高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行业立法工作。加快《河北省港口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河北省水路运输条例》及《河北省内河水上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按交通运输部授权制定《河北省内河旅客运输船舶资质规定》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河北省交通行业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确保所有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为水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加强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管理人才队伍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港口、航道、航运等专业管理人员的交流。抓住人才培养、使用、吸引和考评四个关键环节,着力优化管理人员结构。建立以业绩考评为中心,以品德、知识、能力为要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为人才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依据。 四是创新行业管理方式。积极培育市场,促进我省港航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内河旅客运输船型标准化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落实执法装备,完善行政执法取证设备。 四、活动安排 活动自2008年8月开始,到2010年8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8月至11月) 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活动动员,安排和部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内部简报等媒介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特点,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 1.制订细化方案(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 各市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检查整改(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走访企业船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梳理排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活动考评细则,分阶段进行检查。。 各单位针对检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查整改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相关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各项水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7月至8月) 在各单位进行活动情况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通过明查暗访、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验收。重点考评水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管理质量是否提高,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查处,社会满意率是否提高等。考评结束后将适时通报结果,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五、活动要求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各市于2008年11月底前将组织机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厅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罗同祯,电话传真:(0311)66009135,电子邮箱: hbganghang@yahoo.com.cn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把规范管理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港航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规范管理年活动的主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务求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 地市港航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2009年1月起,各市要每季度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并于每季后10日内将上一季度活动情况报送我厅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活动情况上报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我厅将在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网站开辟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专栏,定期编制活动简报,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网站:http://ghj.hbsjt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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