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水运司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结合水运工作实际,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在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中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态度促进水运平稳较快发展,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安全管理,务求取得实效。
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港航企业科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并迅速在世界蔓延,给我国水运业带来很大影响,海运运价大幅下跌,港口吞吐量增速明显减缓,企业经营困难,航运业转入低谷。水运司按照部党组的指示要求进行了研究,认为水运业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相关度高,必定受到严重冲击,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应对,把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水运业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为此,迅速向航运和港口企业了解最新情况,迅速开展政策措施研究,于去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当前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增加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交存方式的公告》,出台了8项促进当前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通知下发后,各地纷纷出台缩短行政许可办结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提供信贷支持等相应措施,如舟山市设立了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3000万元)等。通过这些措施和各地港航管理部门的努力,水运市场信心得到了增强,缓冲了企业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水运司密切跟踪、监测水运市场经营状况,维护市场稳定。针对渤海湾客滚运输市场2008年第4季度出现下滑情况,司先后组织两次现场会,加强价格的监督协调工作,迅速稳定了渤海湾客滚运输价格,并进一步完善了渤海湾客滚运输价格报备制度,建立了与限制运力增加相关联的惩罚机制。同时,为避免港口市场出现恶性价格竞争的现象,去年12月及时发布了《关于严格按中央定价目录征收使用港口费收的通告》,要求全国各港口企业必须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参与市场竞争,确保市场经营秩序稳定。通过指导和引导,各港航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科学组织生产,水运市场秩序保持了稳定。
抓住机遇,认真梳理,推进内河航运协调发展
水运司积极响应部党组的要求,抓住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推进内河航运科学发展,于去年11月展开了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研究,组织完成了长江干线航道建设6个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研究报告,汇总提出了全国内河350余个、总投资逾千亿元的项目建议,为加快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发展提供了项目储备。
同时,水运司按照部党组"三个服务"的要求,认真梳理内河航运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内河航运发展。一是去年11月底组织召开了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了新世纪以来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加快航道立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航道应急能力建设等措施;二是开展了提高长江干线局部河段规划标准的论证,提出了长江干线航道建设由过去的单滩治理向长河段系统治理、由航道适应船舶向航道与船舶相互适应的系统治理思路;三是在广泛征求沿江七省二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部内有关司局及部总工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四是全面推行内河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采用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实现了考核工作由主观为主向科学、系统、量化的客观评判的转变,促进了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五是在认真征求航运企业和航道管理单位意见和仔细测算的基础上,对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方案提出了意见,同时多渠道反映改革方案对水运行业的影响,积极争取政策,引导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和内河船型标准化。
着力创新,建立完善水运管理体制机制
在学习活动期间,正值国家部署对台"三通"工作,开展在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行动,研究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等重大工作。水运司领导班子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以此为契机,着力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关系,促进水运科学发展。
一是推动建立两岸"三通"的协调机制。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水运司积极稳妥地进行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安排两岸海上直航事宜,积极做好筹备直航相关工作;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要求,制定发布《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去年12月15日两岸海运直航全面启动,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不仅为台湾民众和台商节约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同时还降低台湾这几年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必将为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合作节约相当可观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并以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台湾经济全面发展,有助于渡过金融危机的漫长"寒冬"。按照2007年两岸贸易量测算,实现两岸海上全面直航,每年至少可节约运输时间11万小时,降低贸易直接成本1亿多美元。另外,还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调,出台了《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取得的来源于大陆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是与海军、外交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对我国船舶护航有关工作。水运司按照部党组的要求,认真对配合海军、外交等部门做好护航船舶信息收集分类和军舰境外补给保障工作进行了研究。经过反复探讨,明确了司内有关处室的工作分工和责任制,实行定点、定人、定班;同时建立了"护航行动水运司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全司节假日轮流值班。自我海军2009年1月6日抵达亚丁湾地区执行护航任务至今,已向军方累计报送84艘船舶、111艘次的护航申请;海军为我16个批次的30余艘实施了编队伴随护航,对其他船舶实施了区域巡逻护航。护航行动初显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积极完善水运发展和市场诚信机制。完善了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珠江水运发展协调机制,完善了引航管理体制机制,上海港引航站已于去年12月正式办理交接。制定出台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和《水运工程建设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四是开通烟花爆竹出口新通道。针对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关闭烟花爆竹出口通道,造成产品积压,烟花爆竹出口受阻的现象,水运司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了原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对策。通过积极协调,加强管理,要求符合安全资质的港口于去年下半年紧急疏运了积压的12000标箱烟花爆竹。同时,又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北海、长沙、南昌港相继开通了新的出口烟花爆竹的通道,基本解决了烟花爆竹出口通道问题。
强化技术标准管理,促进水运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部党组的要求,水运司从技术标准管理入手,以人为本,提高技术标准,保障水运工程建设安全。
为满足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质量检查验收的需要,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结合我国近年来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检验的实践经验和最新成果,并经部分工程试点验证,水运司于去年12月颁布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新标准调整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全面提高了水运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提高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满足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活动和招标投标阶段计价文件编制,通过深入研究,于去年12月出台了《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该规范将作为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招标投标计价活动的依据,统一规范水运工程计价工作,促进招投标的公平竞争,推动水运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为解决水运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水运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发挥制度的整体优势,水运司对水运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深入研究,于去年12月出台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对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