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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行“十公开”
  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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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开广纳监督,以监督促进廉政,以廉政构建和谐,以和谐推进建设"的管理公开模式,为高速公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
  2005年年初河北省交通厅大胆尝试与创新: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包括规范、审批、招投标、征地拆迁等内容的"十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几年时间内,172个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投标,金额高达660亿元,没有出现一起认为招标不公正的投诉,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优质工程率达到100%。不让"贪腐"的幽灵染指高速公路建设。听来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河北成为了现实。


  推行"十公开"的背景


  2005年之前,全国13个省交通厅26名厅局级干部发生腐败问题,引起国内外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交通部党组提出,要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基本建立具有交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
  通过对全国交通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作认真分析后发现,这些腐败案件主要集中于投资额度较大的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主要发生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设计变更、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河北省交通厅决定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的"主战场"。
  与此同时,2005年1月,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指出,要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并以省交通厅为例提出权力运行要全部公开。河北省交通厅决定,通过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大力推行"阳光工程",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寻求一条公开透明、自我约束的廉政之路,从机制和制度上构筑起不能腐败、不易腐败的"防火墙"。


  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内容


  "十公开"的内容,是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而提出的,"十公开"涉及了高速公路建设的全过程:一是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二是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公开;三是招标过程公开;四是征地拆迁管理公开;五是施工过程管理公开;六是设计变更管理公开;七是质量监督公开;八是竣(交)工验收公开;九是资金使用公开;十是建设市场管理公开。为避免流于形式,每一项"公开"都落实六大内容--主体、内容、方式、范围、时间、监督检查部门等。同时河北省交通厅通过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制度约束机制、集体决策机制、督办落实机制等"五大机制",监督保障"十公开"贯彻实施。
  (一)招标过程公开: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此项公开又按招标、投标人标段划分、开标、评标和评标结果5项内容分别执行。
  (二)征地拆迁管理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组建的市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项目法人将用地批复文件、征地总面积、补偿金额、土地单价以及相关费税,土地种类、青苗和附属物的分类,补偿原则、补偿方法和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开给各有关部门及各拆迁户,其目的是促使负责征地拆迁的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施工过程管理公开:此项内容涉及三个责任主体,要求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管理工作进行公开。目的是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四)设计变更管理公开:此项内容涉及两个环节,一是设计变更过程公开,责任主体是项目法人;二是设计批复结果公开,责任主体是行政审批机构。主要目的是使设计变更真正能够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完善设计文件、保证建设质量,防止承包人利用变更追求利润,防止承包人低价抢标、恶意变更增加费用,也防止各级设计变更管理人员的权力"寻租"、发生腐败现象。
  (五)资金使用公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促使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促使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推行"十公开"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河北省在建高速公路推行"十公开"几年来, 把"十公开"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树立典型、明确责任、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十公开"在全省在建的10多条高速公路上全面展开、落实,坚持做到全面公开、随时公开,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得到施工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较好评价。
  一是通过公开,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公平竞争,避免了人为干预,减少了腐败问题发生的机会。招标全过程的公开,使招投标过程中很难再有人为干预,现在施工企业投标河北的高速公路项目,已没有找关系、托人找厅领导的现象,减少了腐败问题产生的机会。
  二是增强了责任者的自律意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公开透明,每个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责任人,都责任清楚、权限明白,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自我监督、自我防范、他律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依法依规依纪展开。
  三是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十公开"从工程招投标到工程验收,实行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施监控。尤其抓住了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公开,降低了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使项目业主、工程监理、施工企业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加快实施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上。近年来,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优质工程率达到100%。
  四是形成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公开"将交通部门、地方政府、施工企业、人民群众的利益统一起来,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参加单位、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高度赞扬,使相关各方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和谐,形成了共同促进高速公路发展的好局面。由于征地拆迁公开,明显减少了群众因政府截留、挪用征迁资金或政府补偿标准问题上访。通过资金使用公开,对于治理清欠工程款和清欠农民工工资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地方政府成立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单位设立了专门的地方工作机构。地方政府积极帮助解决协调征地拆迁问题,施工单位主动为沿线村民办好事、实事,实现了当年取土当年复耕,深受群众好评,共同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凝聚了发展力量,大大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速度。
  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管理模式在全国、全省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07年9月4日,全国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经验交通会在廊坊召开,李盛霖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十公开"工作,与会代表对"十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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