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1。5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9906公里,质量抽检合格率比2007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几百家投标企业没有一家因招标不公平向主管部门投诉。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与河北省交通部门大胆创新,将"阳光工程"的范围扩展到农村公路建设中密不可分。
追源"七公开"
近年来,河北省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农村公路建设现实了跨越式发展。2004年,河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六个一点"的农村公路融资方式,有效破解了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资金难题。五年来,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共投入资金277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8。2万公里,解决了108个乡、2。9万个行政村通油(水泥)路问题,到2008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97万公里。除张家口和承德两市外,全省其他地区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全省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率达到97%。
然而,在农村公路大发展的同时,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也变得日益艰巨。如何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又能预防腐败、出精品工程,是河北交通人时刻思考的重大问题。2008年7月,根据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经验,结合农村公路点多、面广、项目分散等特点,河北省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开始推行阳光工程"七公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解读"七公开"
"七公开"的内容,是按照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关键环节提出的,涉及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计划管理部门,将制定的全省农村公路网规划、五年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以文件方式下发到每个市、县(市、区)交通局,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做到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透明,使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有数,能够早计划、早准备,抓住黄金施工季节,科学组织、精心施工。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由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计划管理部门通过文件、报纸及网络等渠道,将全省县道、乡道、村道改造、危桥改造补助政策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并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方式、补助标准心中有数,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透明。
(三)招标过程公开。对于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其次在开标过程中,由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会议的方式,将开标全过程、评标办法等内容向投标人代表、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机关公开。第三在评标过程中,由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会议的方式,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等向评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最后由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厅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网等方式,将废标原因、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所有投标人、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向全社会公开。
(四)施工过程管理公开。为规范施工过程,由项目法人和现场执行机构以及监理、施工单位,将每个建设项目的项目工程概况、资金来源构成、主要施工工艺、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的概况、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机构、职责、办事程序、投诉方式、廉政制度、资金支付、进度计划等各项内容通过网络平台、现场设置公示牌、当地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开。要求施工单位的每个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监理合同、安全合同,严格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完成"的要求,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规范接受社会监督,使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在监管、监督范围内,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
(五)质量监督公开。由县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县(市)交通局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将质量监督机构名称、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检查结果、项目质量鉴定结果等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通过采取全天候巡查、全过程控制、全社会参与等形式,定期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进行等级评定,对评定结果及时上网公开,并通过简讯、通报等形式发送到责任人手中,实现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动态监管。此外还通过在现场设立公示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为社会监督搭建平台,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六)竣工验收公开。由交通主管部门通过文件、报告、网站等方式,将项目审计、工程决算、档案验收等情况,以及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报告制度,严格验收程序,验收全过程由各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共同参与组成验收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竣工验收委员会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签发竣工验收鉴定书,将验收内容及结果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从而解决竣(交)工验收不及时、不透明,存在问题久拖不决,从业单位市场履约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七)资金使用公开。资金的使用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建设资金使用公开主要解决计量支付周期长、时效差以及截留、挪用、权钱交易等违纪违规问题。"七公开"规定,由项目法人通过文件、报告、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等方式将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周期和计量支付时限等内容向全社会公开。在工作过程中,一是农村公路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从而形成权钱分离、互相制约、规范严格的工作流程。二是根据分项工程进度、质量检查和计量情况陆续拨付资金,加强资金审计检查。三是项目建设法人及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并按照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公开。
河北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出台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把试点选在了张家口市怀来县。当地交通部门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四抓"(抓市场、抓源头、抓制度、抓监管)与"七公开"有效结合,共同推进,在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动员大会上把所有项目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和质量监理要求等进行公开,并有效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公路的相关政策、法规。
全省推行"七公开"
目前"七公开"正在向河北省所有县(市、区)的农村公路工程推广。例如,邢台市地方道路管理处要求村民监督成为"主力"监督,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承德要求在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逐步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正,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
"七公开"推行以来,河北省农村公路工程逐步规范,完善了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程序到内容都置于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交通部门的监督之下,避免了"暗箱操作",杜绝了"吃、拿、卡、要"等现象,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群众满意度逐渐提高。公开透明,成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的有效手段。"七公开"的推行在工程实践中产生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净化了建设环境,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实现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干部的廉洁,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