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交通行业突出重点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不断加强。据统计,各级海上搜救中心近年来每年组织各类搜救行动达1500多次,救助遇险人员16000余人,人命救助成功率稳定在94%以上。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近年来,交通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不断加强。据统计,各级海上搜救中心近年来每年组织的各类搜救行动达1500多次,救助遇险人员16000余人,人命救助成功率稳定在94%以上。
预防为主 强化应急
船舶海上风险是众多国家面临的挑战性难题。中国海上搜救作为海上安全保障链的最后一环,是避免和减轻海难事故造成危害的最直接手段,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形象。
为此,交通部从调整船舶运力结构、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打造“四船一链”管理链等环节入手,突出解决了影响海上安全的诸多问题。以渤海湾客滚船运力结构调整为例,该水域省际客滚船平均船龄由2000年的24.7年,下降为目前的不足8年。
与此同时,我国加大对海上安全规律的研究。2000年,交通部要求船检部门对所有客船抗风等级重新核定,科学规避大风浪条件下客船的海上风险。各级海事部门先后建立了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出台了海事应急行动预案,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升。
此外,国务院2005年颁布了《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这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5个专项预案中,专门用于涉及海上应急反应的预案。在国家层面,设立了由交通部牵头、15个部委和单位组成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地方层面,建立了由地方行政首长领导的地方各级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所辖水域海上搜救的组织协调。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交通部所属专业救助力量为主要实施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搜救体系。
加大投入 科学发展
加大与航运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设施的建设,是践行交通部“三个服务”理念的迫切需要。
多年来,国家投资数十亿元,推进海事执法装备和管理手段建设。目前,共建有27个船舶交管系统、73个岸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18个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装备了数量充足的全球卫星遇险报警系统及各类海事船舶790余艘,能对我国沿海及重要水域船舶进行有效立体数字动态监控,提升了水上遇险和船舶污染事故的预控能力,并为海上救助提供了最快捷的决策依据。
救捞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加大对救捞事业的投入,救捞系统生机勃发,活力空前。目前,全系统已发展成为设有3个救助局、3个打捞局和4个救助飞行队,拥有近万名职工、54艘救助船舶、132艘打捞船舶和11架救助飞机的专业救捞队伍。北起鸭绿江口,南至西沙海域,救捞系统在沿海共设立了20个救助基地、7个航空救助基地,全年有52艘救助船、9架救助飞机、18支应急反应救助队全时执行救助值班待命任务,在沿海水域初步形成了海空立体救助体系,随时可以迅速出动救捞抢险,为沿海水运交通安全提供基本可靠的保障。
厚积薄发 回馈社会
多年来,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每年在沿海和内河水域为遇险人员提供了大量救助服务,挽救了遇险船员的生命,为国家减少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经济建设。近年来,各级海上搜救中心每年组织的各类搜救行动达1500多次,救助遇险人员16000余人,人命救助成功率稳定在94%以上。2006年,成功组织搜救1620次,救助16753人,救助成功率达95.7%,创历史最好水平。
去年5月17日,强台风“珍珠”袭击南海,数百名越南渔民在东沙附近海域遇险失踪,越南政府恳请我国协助救助。在交通部的统一指挥下,救捞系统展开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救援行动,救助22艘越南遇险渔船及330名渔民,为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作出了贡献,国际社会好评如潮。IMO秘书长米乔普勒斯先生认为,中国交通部的此次行动,完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1979年国际海上搜救公约》的主旨,充分体现了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精神内涵,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海上船舶和人命救助行动。
2004年9月,徐祖远副部长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更新要求:以最快捷的速度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情报,以最科学的决策制定最完善的计划部署,以最有效的手段配备最精干的搜救力量,以最满意的效果回馈最热切的社会期待。
寒潮依旧,风浪依旧。在我国港口吞吐量呈几何级增长、船舶数量稳居世界第一的形势下,船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中国海上搜救能力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实现了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