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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长效机制 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
   日期: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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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通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我国的西北,黄河中上游,与内蒙古、陕西、甘肃接壤,全区土地面积6.64万平方公里,现辖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级市和20个县(市、区)。
  “十五”期间,宁夏各级交通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使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围绕“三个服务”,立足解决“三农”问题,紧紧抓住交通部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的历史机遇,把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农村公路状况,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作为交通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我区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截至2006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19903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就达到16325公里,占全区通车里程的82.02%,农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而且也为农民群众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农村公路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它的畅通与否,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为此,交通厅按照“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工作理念,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把养护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宁夏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有路必养”,为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养护主体,落实责任,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管新体制

  长期以来,由于养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阻碍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2005年交通厅又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机构、资金来源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两个《办法》对各级政府管理公路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落实了地方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农村公路的责任。西吉县、中宁县等15县市先后也制定了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养护责任主体、养护投资来源、养护管理模式等内容,从制度上将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
  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各县市交通局按照交通厅提出的“一县一机构”的要求,重新整合了原有公路管理机构,每个县市只设置一个管理机构,并且统一名称为“公路管理段”。为了防止增加事业身份的人员,交通厅在对全区公路管理段的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公路管理段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招收事业身份的养护管理人员。
  (二)政府主导,多方筹措,拓宽养护资金渠道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关键问题。为了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宁夏实行“政府筹措、部门补贴”的原则和养护配套资金同比例拨付的办法。养护资金的主要渠道:一是地方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和地方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二是自治区用汽车养路费配套的补贴资金。养护配套资金实施同比例拨付,在地方政府落实了养护资金的前提下,交通厅给予配套补贴。这项措施的实施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考虑到宁夏经济比较落后,为了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交通厅暂时将所有县道的养护经费由汽车养路费全额列支。
  这项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是压力又是机遇。为了争取到自治区的配套补贴资金,各县市政府多种渠道筹措养护资金。例如:固原市的西吉县,这个县是一个年财政收入仅有1800多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但每年拿出近10%的财政收入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并把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列入政府承诺为民要办的九件实事之一,保证了全县农村公路的畅通。2006年该县养护经费324.8万元,根据《西吉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筹措要求,县财政补贴村道400元/公里、补贴乡道1000元/公里,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补贴筹措资金81.2万元,县交通局投入拖拉机养路费61.2万元,县公路管理段自筹20万元,加上汽车养路费补贴的162.4万元,全年养护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中卫市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拖拉机养路费为主要来源”,“政府的资金将随着养护里程的增加、养护等级的提高逐年增加”的政策,并以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明确。2006年中卫市人民政府应到位养护资金125万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筹措资金74万元,拖拉机养路费支付63万元,全年养护资金超计划全部落实。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和沿线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各县市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不断拓宽筹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如西吉县,对养护作业中挖砂取土、占地拆迁等,由各乡镇全力协调,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村道每年集中进行整修。发生公路水毁后,由民政部门核拨一定的抢修资金,各乡镇负责进行整修。中卫市要求各乡镇无偿划拨料场采集养护材料,并利用秋季农田建设的同时,调动农民义务工完成缺损路肩的培植。2006年,各乡镇共拉运土石方12万方,培植整修路肩158公里。2006年,全区各县市政府应筹措养护资金1984万元,实际筹措1710.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86.2%。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我区通过修订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养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养护定额、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行政管理规章和技术性规范标准,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是宁夏交通厅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在对全区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农村公路列养技术条件》,对全区符合列养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了里程核查、规则编号、规划示意图的绘制,将符合列养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纳入正常养护。
  二是改革公路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和作业方式,将公路日常养护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实行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公路大中修工程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如西吉县,制订了《公路养护生产承包办法》,每年根据养护定额对养护生产任务及经费进行分解,并签订合同实行集体承包,每月对养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计量支付。如中宁县,在养护管理上一律实行招投标或议标,采用个人承包或分段包干的形式,细化量化各项工作指标。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做好全区农村公路的检查指导工作,宁夏公路管理局制定了《宁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标准》,每年对各县市公路管理段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各县市也加大检查力度。如西吉县,制定了《公路养护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公路站的养护工作及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2006年共有8个公路站在检查中受到了通报批评,有7人受到了经济处罚。再如中卫市,交通局每年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养护质量月度考核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兑现奖罚。同时,还聘请了23名人大代表、村镇干部和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监督。
  四是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按照“上岗竞聘化、用工合同化、分配多元化”的原则,加大人事用工和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用工制度上,大量使用农民工,不仅降低了养护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还增加了公路沿线农民的收入。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工资总额宏观控制,内部分配推行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起与工效挂钩的分配办法。如西吉县,共聘用农民工490人,占全县养路工总人数的76%,使人工费由原来的80%降低到的50%。农民工通过参与公路养护,每年每人增收不少于3600元。实行工资浮动制,根据生产淡忙季劳动量的不同,计发不同数量的工资。中宁县,对新增列养公路的养护全部采用农民合同工,并且制定了《用工管理合同》。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如西吉县,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宁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管理段每月向交通局上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再由交通局审核后上报宁夏公路管理局审批,实现了资金申请、拨付的规范化。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一捆绑,两平衡,四统一”的作法,打破县乡村公路之分,将养护资金捆绑使用,做到资金和人员平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四)群专结合,构建乡村协管站的养护新模式
  为了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作用,各县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如西吉县,在乡镇成立了26个以乡(镇)长任站长,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协调管理站,实现了“乡乡建起协管站,村村都有管理员”,聘用农民养路工490人,协助公路管理段做好本乡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同时,协调管理本乡镇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为了克服农民养路工专业技术不强的弊端,西吉县采取“农民工日常养护、技术员随时指导、专业化全程跟踪”的办法。工程技术人员带领农民养路工上路,手把手地教方法、讲技术、传经验。每年利用冬闲生产淡季,举办各种业务学习班,重点学习与日常养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护知识以及操作规程。印制了《西吉县农村公路养护手册》,对全县19个乡镇、306个行政村农村公路的路线名称、里程长度、技术状况、养护经费、公路站及人员情况进行公布,使农民群众手上有了“明白卡”、心里有了“一本帐”,哪些路属于专业养护、哪些路要尽养护义务,一目了然。

  二、取得的效果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不仅对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对帮助农民致富、方便农民出行等具有间接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宁夏农村公路在实现“有路必养”的同时,还产生了“五大效应”。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公路的发展,改善了农村落后的交通现状,打破了传统的以耕种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目前,已形成了中卫市宣和镇的禽蛋养殖、吴忠市金积镇的奶牛养殖、西吉县的马铃薯深加工、同心县的活畜交易和清真牛羊肉屠宰以及长途运输、劳务输出、特色旅游等多种形式的经济增长点,并使之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公路沿线乡镇基本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是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以路带城,以路兴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在近几年的通乡油路建设中,按照“路线穿城过,街道变宽阔”的原则,附带对路线途经乡镇的街道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与提升,使街道变宽、交通变畅、城市变靓,实现了路通镇兴,形成了吴忠红寺堡、西吉兴隆等一批商贸城镇,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得以发挥。
  三是带动了劳动力转移。公路的发展打破了封闭,畅通了城乡联系的渠道。公路事业也直接和间接的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区公路建设项目累计吸纳农民工就业8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3亿元。4年里,农民工从事公路养护完成72.7万个工日。全区从事公路运输、维修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达7万人,占行业从业人员的50%。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中卫市环香山地区因公路交通的改善,带动了压砂西瓜产业的发展。农民种植的压砂西瓜运输成本大幅度降低,广东、四川等地的客户直接上门收购西瓜,在大旱之年,该地区共种植压砂西瓜70万亩,总产量11.6亿公斤,总收入4.5亿元,人均收入近1700元,近30万人从中受益。西吉县素有“中国马铃薯之乡”的美誉,农村公路的发展促进了马铃薯产业的产、运、销一体化发展,使昔日深埋地下的“土豆豆”,变成了促进农民增收的“金豆豆”。
  五是增进了民族团结。西吉县单家集村是红军长征播下革命火种的地方,也是一个回族聚居区。1935年10月,毛泽东主席率领中央红军来到单家集村,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留宿清真寺。过去的单家集交通不便,村民因生活贫困纷纷外出逃荒,影响了民族团结。公路修通后,当地群众依托农副产品加工及清真牛羊肉集散地的优势,建成了西北最大的村级活畜产品交易市场,乡村经济和文明村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率先在全县农村安装了自来水、程控电话、闭路电视等生产生活设施,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回汉群众的交流,回汉群众和睦相处,来往密切。2005年,该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居全镇之首。公路交通的发展,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增进了民族团结。
  虽然宁夏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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